唐朝的智舜禪師,在外行腳參禪。有一天,走到一片山林,禪師坐在樹下養(yǎng)息。忽然遇見一個獵人,打中了一只野雞,野雞受了重傷,逃到禪師的座前,禪師以衣袖掩護(hù)著這只虎口逃生的小生命。不久,獵人跑來向禪師討回野雞,“我的野雞呢?還給我!”
“牠也是一條生命,放過牠吧!”禪師帶著耐性,無限慈悲地開導(dǎo)著獵人。
“你知道,那只野雞可以當(dāng)我的下酒菜嗎?”
獵人一直和禪師糾纏,禪師無法,立刻拿起行腳時隨身攜帶的刀子,把自己的耳朵割下來,送給貪婪的獵人,并且說道:“這只耳朵,夠不夠抵你的野雞的重量?你可以拿去做下酒菜好了。”
為了救護(hù)生靈,不惜割舍自己的身體,這種“但為眾生得離苦,不為自己求安樂”的德行,正是慈悲的具體表現(xiàn)。
“我佛慈悲”是我們生活中常聽到的一句話,而佛法的根本即在于此。沒有慈悲,一切修行便無從談起。由此來想,我們參禪的本質(zhì)是什么?是把所有的貪嗔癡全部拋掉,把我們于浮躁的、物欲橫流之中的塵心洗去,使它得到一個全新的清凈和“不忍人之心”的慈悲境界——“悲一切眾生的苦難,而愿意代為承受”。
生活中,一句關(guān)懷的話語,一個關(guān)心的眼神,一次不求回報的善舉……都會帶給別人戰(zhàn)勝困難的力量和信心,也會為自己的禪修增加更大能量。“種瓜得瓜,道理分明;好因好緣,如影隨形。”
關(guān)愛別人等同于關(guān)愛自己,人與人之間都應(yīng)該處處發(fā)揮慈悲的能量,那么彼此就能隨喜隨緣、和諧相處。縱觀社會中的公益事業(yè)、愛心行動、慈善事業(yè)不都是禪修的體現(xiàn)么?
修行中,我們不僅自己在生活中能夠身體力行隨時隨地去實踐,更要把這種禪修的光輝布施與人,把這種慈悲的道德能量發(fā)揚(yáng)光大,讓更多的人感受到慈悲所帶來的禪修的喜悅。
把慈悲向一切眾生推展開來,物我無間,就像心懷心香一瓣,用自己的能力和心意,四處撒播慈悲的光芒,禪修的能量以及生命的意義也會燦爛無量。